网络发票税务总局下月起推广

发布时间:2013-03-13 11:54:11    来源:麦小七网    点击:1729

政策动向

试点去年开始 今年推向全国

《办法》规定,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,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,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。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、可靠存储、查询验证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,可以试行电子发票。

事实上,《办法》的出台并不意外。去年,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《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京津沪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(电子)发票应用试点,网络发票呼之欲出。而《办法》的出台,使得网络发票在全国推广的步伐加快。

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、使用税务机关提供(或认可)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开具的普通发票。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接受采访时表示,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调研电子商务征税,将从制度上对其进行完善,既要促进发展,又要健康发展,同时还需要履行纳税义务。

一些业内人士建议,考虑到对中小企业、对个人创业的支持,在对网店征税时应该按营业额分档次征收,对营业额较小的设立免征额,而不是一刀切。

知名IT法律专家赵占领表示,《网络发票管理办法》出台施行的主要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,但征税对象主要为像东京、国美商城这样的电商公司,或者平台入驻公司,因为公司本身就应该缴纳税收,而对于个人网店暂时不会征税。

刘恒分析说,国家对电商征税或是势在必行,比较大可能性是将采用首先试点,逐步扩大的策略。“首先,要规范网络发票,这是最基本的;其次,对于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网店,可能会要求其去进行工商、税务、网银登记,提高这些网站的商业地位;再次,对网店的销售收入进行审查,从而制定税收政策。如果快的话,这一系列进程可能在3年内完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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